公司不缴纳社保费用,是否有政策依据?

时间:2024-05-06 作者:佛山律师

如果劳动者有出勤满15天,用人单位应当在当月为其缴纳社保,劳动者离职当月应当正常参加社保,而从次月开始暂停其社保缴费。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有为劳动者缴纳社保的义务,如果单位不交社保,可以去当地劳动监察部门去投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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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无故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限期缴纳;逾期不缴的,可以加收滞纳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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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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