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未出生孩子能继承遗产吗

时间:2024-03-09 作者:佛山律师

未出生的孩子,在对父亲的遗产进行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如胎儿顺利出生的,则有权继承所保留的份额,如胎儿出生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其民事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也即没有继承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六条
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但是,胎儿娩出时为死体的,其民事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
第一千一百五十五条
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
胎儿娩出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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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出生的孩子不能继承其父亲的遗产,但是父亲的遗产需要留一份等到孩子出生之后让孩子继承。未出生的孩子是没有民事权利能力的,但是在遗产继承和赠与中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十六条
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但是,胎儿娩出时为死体的,其民事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
第一千一百五十五条
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
胎儿娩出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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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继承遗产时,未出生的子女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所以在法定继承的情况下,享有继承权的。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六条
【胎儿利益的特殊保护】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但是,胎儿娩出时为死体的,其民事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及继承顺序】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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